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“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”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/4/27 15:33:46 作者:薛良 浏览量:803次
2021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工作已经启动,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《关于举办2021年“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苏教科院〔2021〕8号)精神,现将我市组织参赛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全市基础教育管理者、中小学(幼儿园)校长(园长)、行政管理人员、教师及教育科研人员。
二、论文要求
1.论文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公开发表过,立足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实践,立意新颖、观点鲜明。
2.选题范围
(1)学校文化:校园文化建设、区域教育科研文化建设、班级文化建设
(2)学校管理:校长领导力提升、学校管理团队建设、教育信息化建设、学校安全与法律
(3)教科研管理:学科教研组组建设、教学组织管理
(4)教师管理:师德师风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
(5)学生管理:德育、班级管理、社团建设
3.参评论文格式统一。文本格式为:标题二号黑体,单位、邮编和姓名四号楷体,摘要小四号楷体,正文四号宋体,1.5倍行距,参考文献和注释五号小楷体,字数在3000—6000字;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:“学校+姓名”。
三、参评办法
1.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2.各校教科研部门对申请评选的论文把好质量关,不接受以个人方式发送参加评选。
3.已正式发表、已投寄其它刊物或已参加其它论文评选活动的不得参评。
4.参评论文需提交纸质稿和电子文档。纸质稿请用A4纸打印写并加盖单位公章,以保证论文的原创性,发现抄袭他人或网上论文将向所在单位通报。
四、评选程序
1.我市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进行选评,并择优推送。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,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、规范性和权威性。
2.参评论文经省初评、复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,分设特等奖、一、二、三等奖,其中特等奖为3%,一等奖为7%,二等奖为15%,三等奖为20%。
3.另设“优秀组织奖”,颁发给组织推荐较高质量论文参评的单位或集体。
五、其它未尽事项
1.请各位老师于6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论文、征文评比审核表(附件1,表中编号、序号、总序号不要填,内容只需填写前四个栏目)以及征文登记表(附件2)交学校教科室,同时将论文 (备查重用)和征文登记表(附件2)电子稿打包发送给教科室薛良。
2.2021年9月组织专家评审并举行颁奖活动;获奖者统一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颁发获奖证书;特等奖名单择期在《澳门官方十大网投平台》杂志上公布,优秀获奖论文将分期选登在《澳门官方十大网投平台》杂志上。
附件下载链接:http://sgged.joyfulcherbooks.com/NewShow-70796.aspx